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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字体:
永泰县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作者:佚名    教育法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03    更新时间:2008-12-10    

 

各校(园):

在中小学开展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是我县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入学率的有关要求,特制定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特殊教育工作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行政管理工作,教师进修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
  2、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必须依据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审核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标准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及时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3、残障学生(除了聋、低视力、肢体残疾等存在明显残障的学生以外)一般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此类随班就读学生一般两年进行一次复测,由教育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有所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应视为普通学生,不再确定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如果学生的残障情况仍然符合残障标准,应继续视为随班就读学生,保留随班就读学籍,学校应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家长。
  4、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撤销工作在暑期进行。每学年初,学校将筛查认定的随班就读学生名单附上相关资料报教育局初教股审查批准,由教育局初教股按规定统一编排学生学籍号码,填写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登记表。学生从新学期开始取得或撤销随班就读学籍。
  二、提供优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
  1、随班就读工作必须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培养积极情感、丰富知识技能与生活经验,形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多元智能发展。
  2、遵循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教育学与医学、语言学、运动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使学生的语言、感知、运动、心理等方面的障碍得到补偿。整合学校各方面力量,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有效教育。
  3、因人施教,为每个学生制定随班就读方案。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加强个别化教育,保证每个学生每天享有不少于60分钟的个别训练。
  4、建立个别化的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培养目标和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特点为基础,确定多元化的评价内容,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发展情况。
  5、创设有利于残障学生发展的支持性环境。要积极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为残障学生服务。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为学生提供丰富和生动的、适合他们发展需要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6、学校应主动为家长提供有利于参与学校教育的条件,充分发挥家长和社区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并经过特教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特教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管理能力。
  2、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认真履行《永泰县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不同生理、心理特点、学习特点和行为特点、以及随班就读教育策略、方法的研究,调动学生、家长、社会等一切积极因素,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
  3、学校将随班就读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教师工作考核的内容。
  4、加强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进修学校要将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培训纳入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各种内容的有针对性的培训,使教师丰富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从而帮助教师提高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能力。将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培养与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结合起来,要发现和推广从事随班就读工作教师的先进经验和研究成果,鼓励教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创造一支随班就读教师的骨干队伍。

 

                                         永泰县教育局

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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